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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残政策

【惠残政策】法律上为残疾人开了这些“特权”

来源: 海南省爱心文化传播中心官网  日期:2018-12-03 16:25:31  点击:22958  属于:惠残政策
现在法治社会越来越深入人心,当遇到不公平或者被欺负的时候,很多残友都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,这一点改变真的很好,最起码咱们残障人士有了最基本的后盾。
法律有很多,对残疾人有规定的也不少,今天就给大家盘点一下在法律中残疾人有什么“特权”吧!其实也不是特权,而是法律在制定的时候,为了照顾弱势群体,做了一定的倾斜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是规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统帅。它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、聋、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、生活和教育。《宪法》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,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。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、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。
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,抚恤烈士家属,优待军人家属。
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、聋、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、生活和教育。
《民法通则》
《民法通则》是保障我国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民事权益的一部法律。其中规定了残疾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配偶、 父母、 成年子女、 其他近亲属,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为其监护人,并成为其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是我国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,它在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。它从康复、教 育、劳动就业、文化生活、社会保障、无障碍环境方面系统全面地做了规定。

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
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是国务院制定的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,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的一部行政法规,它是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的进一步落实。

《残疾人教育条例》
《残疾人教育条例》是国务院制定的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的一部行政法规,它也是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的进一步落实。

《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》
《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》是国务院制定的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,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一部行政法规。其中规定:通行道路、出入相关建筑物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、交流信息、获得社区服务要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进行。

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》
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》是为预防残疾的发生、减轻残疾程度,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,促进残疾人平等、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,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制定。由国务院于2017年2月7日发布,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。